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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增强服务意识,改进工作作风,改善服务态度,提高服务质量、办事效率和透明度,树立廉洁、勤政、务实、高效的机关新形象,市规划系统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、国家、自治区和我市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制度,保持政令畅通。
二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忠于职守、依法行政、廉洁自律、勤政高效、文明礼貌、优质服务。
三、全面推行公示制,公开工作人员身份、工作职责、办事程序等,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现象。
四、实行“一次性”告知制度,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,承办人员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依据、办事程序、必备材料和时效等。
五、认真执行“两书两证”审批办结时限制度。按规定应提交的材料齐全、图件规范有效后,分别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验线在5日内完成。因故不能办结的,经市规划局审批同意后,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。
咨询服务电话:海勃湾区:2039131 2067570
乌 达 区:3025558 3026888
海 南 区:4022126 4026455
监 督 电 话 : 20677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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