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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海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镇规划的职能部门,在履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镇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指导和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工作,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总体规划、分区规划、详细规划、村镇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职能的同时,主要为建设单位、个人办理以下业务:
一、负责核定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、道路、各种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,改变地形地貌,建筑物加层、大修工程,改变原有外貌的装修工程、城市雕塑,改变土地性质的建设项目,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等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,核发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;提供规划设计条件,核发《规划意见书》和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;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二、负责市城市规划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审和评审会的前期准备工作。
三、负责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地基开槽完毕,建筑定位桩、定位线齐全时,进行建筑工程规划开工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,分别核发《合格证》。
四、负责为海勃湾区建城区外需规划用地建设广告、牌匾的工程,核发《乌海市广告规划许可证》。
五、负责为拆迁改造范围以外的、参加房改由公房转为私房的住宅、通过拍卖竞得的用地及建筑物、企业破产后给重组企业和职工量化的土地及建筑物等项目,补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建设单位、个人需要办理以上业务的,可直接到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,海勃湾区到市政务大厅规划局办公窗口申请办理,乌达区、海南区分别到项目所在地规划办事处申请办理。
咨询服务电话:海勃湾区:2039131 2067570
乌 达 区:3025558 3026888
海 南 区:4022126 4026455
监 督 电 话 : 20677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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